1.起草并向集团党委汇报《关于对巡察反馈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核查、处理意见》,并根据集团党委研究意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过程监督,并下发整改提示函,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3.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启动对集团“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廉洁风险排查工作,督促各部室、子公司调整完善“两个台账”,推动业务开展与风险防范两手抓两手硬。
5.对集团部分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洁谈话,督促认真履责、防范风险、自省自律。
6.赴烟台新能智慧产业园督导“廉护示范工程”开展情况,并组织施工、监理人员进行廉洁测评,着力打造清廉工程,样板项目。
7.赴融资担保集团开展中层干部任职调整廉洁谈话,一并为全体员工上廉政党课,引导公司员工绷紧纪律规矩弦、守好底线红线。
9.下发《关于元旦春节双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的通知》,引导集团上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10.围绕集团内部干部调整任职出具5份廉政鉴定。
11.向烟台市纪委监委报送集团监督检查情况,为上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提供第一手资料。
12.按照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组织内部学习,开展知识测试,不断提高教育整顿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