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加强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管理,规范专家执业行为,保障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参股子基金方案评审工作,根据《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烟政办发〔2015〕5 号)和《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烟财办〔2015〕2号)有关要求,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澳门太阳集团6138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评审专家,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所需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工作中能遵循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行为准则。
(二)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以及政府引导基金等相关政策法规有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三)从事法律、财务、投资等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业务操作流程,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
(四)所学专业、职称专业或目前所从事专业符合所评审项目的专业要求。
(五)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自愿接受市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六)年龄在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七)市引导基金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须知事项
(一) 专家的权利:
1、以个人身份参加市引导基金办公室组织的评审工作,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不受外界约束。
2、充分享有参加评审工作的知情权、评审权及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4、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5、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义务
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估审查意见。
2、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对参与评审工作的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外传或转交他人。
3、发现评审工作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加以制止并向专家评审委员会或市引导基金办公室报告。
4、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审活动,如受到邀请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审,应主动向市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回避。
5、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申请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金、有价证券、物品等馈赠,不得私下与申请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接触。
6、解答有关方面对初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7、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并不得再参加专家选聘:
1、泄露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或参审对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
2、触犯法律受到处罚,或违纪并受到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3、担任专家期间未履行职责,考核不合格的。
4、聘任期满且自愿退出专家库的。
(四)专家的聘期为两年。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专家根据要求填写《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评审专家审核表》(附件1),并准备以下材料:
1、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3、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专业简历;
4、科研成果或工作成就简况;
5、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评荐意见。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专家需填写专家审核表(见附件一),并将报名材料准备齐全后,通过当面递交或者邮递的方式,统一将材料提交至烟台市澳门太阳集团6138投资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人力资源大厦1009室),并发送电子版文档至公司邮箱(ytcjgs@163.com)。
2、烟台市澳门太阳集团6138投资有限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以确定是否入选,烟台市澳门太阳集团6138投资有限公司将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布。
四、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月6号
2、报名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人力资源大厦1009
3、联系人:李辉 蔡玉茹 电话:0535-6688072